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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大家好呀~本期的辯手故事欄目又與大家見面啦! 今天我們採訪到的在是NSDA排行榜叱吒風雲,冠軍拿到手軟的大神級辯手董劭妍 Sherry。 她在去年11月的ED申請中就收到了世界頂尖學府達特茅斯學院的offer。學校顧問評價她「達特茅斯會和她很配」。 她還在辯論路上進步飛快:從四場比賽輸三場的小萌新,成長為國內各項比賽冠軍,進而打出國門,殺至全美總決賽。 她是如何實現自己的蛻變?申請世界頂級名校的路上又有哪些故事? 下面NSDA君就來為大家一一揭曉~ 辯手簡介 ... 董劭妍 Sherry 目前就讀於上海協和雙語高級中學古北校區 已被達特茅斯學院ED錄取 NSDA現積分榜排名第五 歷史最佳成績積分榜第三 NSDA第五屆全國總決賽個人辯手第七名 NSDA第七屆全國總決賽32強 曾獲NSDA寧波、濟南、青島區域賽高中組冠軍 曾獲NSDA鄭州、杭州區域賽高中組亞軍 成功打入NSDA全美總決賽 曾任NSDA上海賽區裁判 第一場比賽被打爆,我開始了我的「復仇」之路 N: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辯論的? S:記得是7年級的下半學期,我一個好朋友缺partner,叫我頂一下,我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去參加了上海新手組。 現在往回看記憶很模糊了。因為我從小就比較內向,讓我在公眾面前演講簡直是要了我的命。所以我等pairing的時候我整個人都在害怕的抖,出了一身汗。為了鎮定我就狂讀case,結果越讀越慌,越來越結巴,進room之前都感覺快pass out了。 結果第一場我們就被打爆了,而且是輸給了年紀比我小的辯手。最後4場我們只贏了1場。當時的我還是年輕好勝的時候,很不甘心,想要「復仇」,於是就繼續打了下去。其實現在想想,以前純粹為了贏的想法實在是太淺顯了。 ... N:你覺得辯論帶給你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麼? S:我覺得辯論肯定在表達的自信度上,邏輯能力以及資料搜索等方面幫助了我很多,但它幫助我最多的是在人的塑造上。 升學的過程中一直在強調人文精神,直到最後我才搞清楚這是什麼。一開始辯論的時候例如gene editing或immigration的辯題,我先想的都是feasibility的問題,science或politics方面可不可行,但我以前會忽視每一個數字後面都是真實的人。 所以之後我就就開始探討更抽象,更哲學,關於morality,也就是更有人文情懷方面的問題。在辯論中,站在morality的高度打,對方很難說你是錯的,而在生活中,這些人文精神能夠把你塑造成更完整的一個人,讓你有同理心,讓你懂得換位思考等。 N:辯論過程中有沒有遇到覺得難的瞬間? S:我沒想過要放棄呢,我一直說我詞典里沒這個詞哈哈。我不在乎有多難,我決定要做了我就會一直做下去,任何事都這樣。 N:跟大家分享一下你辯論中的開心時刻吧~ S:我之前那個partner趙芊驊有一個賽季手骨折了,記得最後照片拍出來大家都西裝革履,他穿著運動衫,一隻手打著石膏尷尬的盪在那裡,因為他拿不起來電腦,只能用podium讀,場面就很有趣。 我這個人特別容易開心,在賽場碰到沒想到會碰到的老朋友我很開心,這一站的中飯有紅燒肉我很開心,一邊prep一邊喝一點點我也很開心,輸給很強的隊覺得自己受啟發了很開心,當然拿到獎也很開心。 保持一個positive mindset就能在每一件小事,不論結果好還是壞,找到快樂,久而久之就一直覺得自己很幸福。 ... 重啟、刷新自己,帶給我源源不斷的辯論靈感 N:你一般是怎樣準備一場比賽的? S:我沒有參加任何機構,一直都是自己準備的。所以可能跟有些人經歷不太一樣。就說說我和我搭檔最久的那位partner趙芊驊,加上我媽媽,也就是我們的「私人coach」的經歷吧。 我們一般拿到辯題就會坐在那對著一堵牆「發獃」,讓思緒自由的飄,去探索任何可能的contentions(那個情景真的很搞笑)。然後我們想到任何就互相辯論,如果最後無法反駁就決定用這個點,然後之後的步驟就很相似啦。去Google上找資料,改10+cases,繼續互相辯論寫blocks。 很重要的一點是要注意休息,如果專注太久腦子會變慢,你不會這麼覺得,但要想出新點就難很多了。所以最好將休息的時間穿插在中間,給大腦重啟的時間,這樣也許會有不同的發現。 ... N:你覺得自己在賽場上是怎樣的風格?有試過主動改變嗎? S:oh天啊這個問題...judges不止一次在在評分單上寫我太aggressive,我媽媽形容我為「菜場大媽吵架」,我以為我很優雅的在辯論,實則... 尤其後來去了全美總決賽,發現opponents都超級禮貌、超級有風度,就覺得自愧不如,發現不但沒有必要靠聲音大、看上去兇、在氣勢上壓倒opponents,而且適得其反,咄咄逼人反而會給judges留下bad first impression,我就下定決心要改。 一旦我覺得我聲音要開始響了,我腦袋裡的鈴就叮的響一下(敲響警鐘吧),慢慢的總算改過來了,不那麼aggressive了。 ... N:自己最滿意的一個論點是什麼?為什麼? S:也不能說最滿意吧,就是我自己比較喜歡的一個論點來自space colony那個辯題。這個點和我partner還有我媽媽糾結了好久,最後用在了con的「we should accept extinction「上。 這個點真的很奇葩,一開始聽上去也感覺不太對,但是仔細想想人類確實應該要去接受命運嘛,時間到了就該離開了,如果我們強行去改變大自然的規律,都不敢去想後果會怎樣。 N:找搭檔的時候有什麼經驗嗎? S:最早我都是在熟悉的同學裡找搭檔。隨著在辯論圈認識的朋友越來越多,後來打比賽都是由緣分將我們拉到一起,什麼比賽餐廳里碰到了,我們微信上約一個就一起組隊了。 相信「第六感」,我與「它」一拍即合 N:為什麼選擇了達特茅斯?它的哪些方面吸引了你? S:Dartmouth完全是機緣巧合,學校counselor說我的氣質和Dartmouth很符合,就suggest我考慮一下。 其實我查學校挺靠第六感的(畢竟女人的第六感很準),我就去看了一堆YouTube,Instagram,Facebook啥,結果就發現那邊的人超級nice,那邊的campus超極美,我就很喜歡這種比較鄉的,可以放空自己有點禪意的地方,我覺得我能在這裡找到內心的平靜。 有一天,我就看著那張Instagram上達特茅斯的秋天和星空的照片,想著我要去這裡!堅定了方向之後就一直朝著這個方向前進了。 ... N:你在申請文書中提到了自己的辯論經歷嗎? S:我的大文書提到了辯論,但只有一小段,沒有非常具體的提,說的更多是what doesn't kill you makes you stronger方面。 因為我一開始打辯論就是被暴揍的經歷。有一次和SAS一個男生crossfire,我被問到說不出話,就在那愣了10秒鐘,真的非常尷尬。不過低到過低谷反而就不怕了嘛。每次摔完再爬起來,我就已經更加強大了。 N:你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能和大家分享一下嗎? S:我和我媽都很佛系,所以沒有特別為大學準備什麼,之前也沒有做過什麼規劃,是11年級下半學期才真正開始準備的。 記得當時看那種學校性格單,其他大學都有一堆像責任心啦,學術優秀啦之類的品質。Dartmouth就很跳脫,3個字,做自己。 所以我就把我最真實的一面展示出來,之前有做過什麼活動就填上去,有什麼有趣的經驗就寫到文書里。真實的沒有經過美化的我不一定是最優秀的,更不會是完美的,但是順其自然嘛,這就是我。如果和大學合那就是最好的,如果不合,那就應該去一個更適合我,更能夠幫助我成長的學校。 還有,文書一定要寫到自己滿意,找到感覺再寫,我的主文書和兩篇Dartmouth文書都差不多是截止前2小時才定稿的,因為我寫著自己不滿意,不舒服就一直重寫,寫到我自己覺得有feel了再交。 最重要的是...要去拜佛呀,心誠則靈,大家快去廟裡許願。 N:你覺得辯論的經歷對你將來的大學生活有什麼幫助嗎? S:辯論讓我的皮厚了兩層,所以也不會怕在lecture上問問題,或者去搭訕小姐姐小哥哥啦(嘿嘿)。 其次,辯論中的research skills對於大學寫論文肯定很有用,快速精準的找到自己需要的資料真的會非常helpful。 「媽媽牌」coach,是我辯論、升學路上的定心丸 N:你說媽媽是你的私人coach,她在你辯論過程中是怎麼幫助你的? S:我媽給我的幫助實在是太大了,從物質上到技巧上再到精神上。 因為她的想法很奇葩,所以跟她討論總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而且她是一個非常強勁的辯手,上場前跟她切磋絕對是極好的。 還有就是畢竟是媽媽牌coach嘛,所以有什麼小情緒小緊張就會跟她說,她一直起到「穩定軍心」的效果。 N:你說媽媽很佛系,媽媽對你的辯論、升學等等也是這樣嗎? S:我媽一直都超級chill的(至少看起來是這樣子),她一直覺得我盡人事聽天命,順其自然就好了。 我在裡面辯論如火如荼的時候,她坐在休息室里一點都不慌的,甚至還在搜周邊美食。每次都是我打完比賽迫不及待的告訴她剛剛發生了什麼,或者認識了什麼可愛的人。 申學她就更chill了,一直都是我像熱鍋上的螞蟻,她也不主動問我啥,一直都是我update她說,啊有ddl啊,有interview啊,但如果說升學像拍電影,我們是幕前的演員,我感覺她就是幕後的製片人。 N:有沒有想在這裡對媽媽表白的話? S:哈哈哈我在家天天都對我媽表白好多次的,各種土味情話,就不在這裡說了,怕噁心到大家,畢竟我也是要臉的人...嗎? 感謝辯論路上的一切,成就了更好的我 N:談一談,如果沒有遇見辯論,你會怎麼樣? S:辯論打到最後最開心的就是能見到很多老友還有新朋友。有好多以前的隊友,或者對手,或者都不記得怎麼認識了的但是現在會一起hangout的好朋友。 一起享受之餘還「近朱者赤」,從他們身上學到了很多好的品質,也可以讓我自己成為更好的人。沒打辯論肯定就沒有機會遇見這群可愛的人,也不會有機會遇到更好的我。 ... N:辯論這麼久,最大的感觸是什麼? S:要珍惜每一場辯論,遇到的每一個辯手,每一段經歷呀。在「年輕」的時候不覺得,但打著打著不知不覺就「老」了,也回不去了。 辯論還有申學這段時間真的飛速的流逝,身在其中的時候可能會想啊太痛苦了,趕快過去吧,但真的過去了又覺得每段時光都很寶貴,畢竟人沒法活兩次。 所以好好享受吧,每一段經歷都是獨一無二的,等哪天發現啊我參加不了初中組了,或者哪天發現啊連高中組都參加不了了不免還是會傷心,會懷念。 http://aviveducation.com/col.jsp?id=105 更多精彩請訪問上方連結! 有你意想不到的收穫!

 

 

OKAPI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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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大家出版編輯2018年10月11日

    哲學並不遙遠,生活中凡是產生問題並尋找答案的過程,都可以稱為哲學。 【編輯室報告】哲學一詞源自希臘語的「philosophia」,「philo」意謂「愛」,「sophia」意謂「智慧」,哲學是人們基於熱愛智慧所形成的活動,與其說是一門學問,不如說是一種行動。哲學並不遙遠,生活中凡是產生問題並尋找答案

內容簡介

  思考的時候,我們知道自己在思考;行動的時候,我們知道自己在行動。
  我們承擔了行動的責任,因為我們是行動的發起者。
  如此,我們才成為享有尊嚴的人,成為擁有權利與責任的道德行動者──
  也才成為主體

  愛他人,可以退讓到什麼程度,還依舊保存住自己?
  我是個孤島,還是真的能夠與他人同情共感?
  奴役我的,是永不饜足的欲望,還是節制欲望的規範?
  存在需要理由嗎?沒有理由的存在是否值得繼續?

  在這裡,我們思考主體如何認識自己。
  我們討論主體如何運用知覺來掌握外界。
  我們探討他人的處境如何召喚我們,讓主體之間產生連結。
  我們試圖從自身的欲望中,分辨出自己的缺乏和獲致幸福的可能。
  我們從時間的流逝,去探討存在的本質。

  人,在什麼時候才算是個主體?在什麼條件下,才有資格談及幸福、自由、痛苦和尊嚴?
  人,追求欲望的滿足,是為了擁有某物,還是想成為一種特定的存在?

  我是誰?我可以清楚地認識自己嗎?或是我必須在他人身上才能看見自己?
  我真的能夠感受、理解別人的痛苦嗎?如何才能建立屬於自己的觀點,不再人云亦云?

  這是一本關乎「自我」的書。探討自我的構成、自我的認識、自我與他人的連結、自我的欲望,以及自我的存在。

  一切問題的回答,從這本書開始!

  【哲學家格言】

  「因此,我們愛的永遠不是人,而只是一些特質。」──巴斯卡《沉思錄》

  「我們並不是因為判斷某事物是善的才欲望它,而是相反,我們稱某物為善的,是因為它是我們所欲望的。」──史賓諾莎《倫理學》

  「不論你自己的人格中的『人』,還是其他每個人的人格中的『人』,你在任何時候同時當作目的,決不僅僅當成手段來使用。」──康德《道德形而上學的基礎》

  「那些擁有天資者受苦最深。」──叔本華《意志與表象的世界》

  「你們的鄰人之愛是你們對自己低劣的愛。」──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主體哲學QA】

  ▍為什麼要學習主體哲學?
  因為人不是無需費力,自然而然就成為主體。人要知道自己知道什麼,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更肩負起行動的責任,他才真正成為主體──主體的地位是努力得來的。

  ▍主體哲學在談什麼?
  「主體」相對於「客體」,一如「自我」相對於「他人」(和「他物」)。主體哲學就在探討自我的構成、自我的認識、自我與他人和他物的連結、自我的欲望,以及自我的存在。

  ▍主體哲學討論了哪些主題:
  ──人,在什麼時候才算是個主體?在什麼條件下,才能談及幸福、自由、痛苦和尊嚴?
  ──那個意識中的我,以及無意識中的我,哪個才是我?
  ──透過知覺感官來認識世界是否可靠?不同的主體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得共同感受到的客觀性?
  ──我們如何藉由他人來認識自己?他人的存在是否為道德的基礎?
  ──欲望與主體的關係為何?人們追求欲望的滿足,是為了擁有某物,還是想成為一種特定的存在?
  ──「活著」究竟意味著什麼?是在時間之中的持續存在?與其他物體存續的方式本質上有何差異?活著需要理由嗎?

  ▍主體哲學有「什麼用」?
  當我們透過意識、感知、行動、他人、欲望、存在等概念,反思與自我、他人乃至世界的根本關係,這有助於我們深度地理解社會上發生所有道德衝突的具體案件,也能培養讀者建立自身的主體性和自我觀點。不讓自己受制於欲望,但也能理解並重視自己的欲望;懂得同情共感、尊重他人,但也懂得自我保存、尊重自己。
  學習主體哲學讓自己了解「怎樣才是真正的人」。

專家推薦

  朱家安╱沃草公民學院主編
  沈清楷╱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哲學星期五創辦人之一
  吳豐維╱文化大學哲學系副教授、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理事長
  苑舉正╱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黃益中╱《思辨》作者、熱血公民教師
  曾瑞明╱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兼任講師、中學教師
  葉浩╱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鄭凱元╱哲學新媒體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

  「本書目的絕對不是呈現琳琅滿目的抽象概念,而是為了讓讀者透過這些概念來反思自我以及自己與他人乃至世界的根本關係。這不僅有助於我們深度理解社會上的具體案件,也能培養讀者建立自身的主體性和自我觀點,不讓自己受制於欲望,不隨波逐流,甚至懂得尊重異己並同情和理解他人的痛苦,成為真正的道德主體。」──葉浩

  「保持心靈的無限開放,享受書中各種不同風格不同派別的哲學文本,這也就是蘇格拉底詰問的最終目的︰『認識你自己』。」──曾瑞明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侯貝(Blanche Robert)


  主編,哲學教師

波瓦攸(Hervé Boillot)

  上塞納省安東尼市立笛卡兒高中(Lycée Descartes d’Antony)哲學教師

馬崒威(Charles Mazouer)

  布盧瓦省德瑟涅高中(Lycée Dessaignes)哲學教師

季亞莫(Patrice Guillamaud)

  杜爾省笛卡兒高中(Lycée Descartes)哲學教師

拉榆荷(Matthieu Lahure)

  格勒諾布爾省珊波黎庸高中與歐克雷高中(Lycée Champollion et Lycée des Eaux Claires)哲學教師。

拉赫(David Larre)

  斯坦省育逖婁高中(Lycée Maurice Utrillo)哲學教師

勒篤(Aurélie Ledoux)

  維爾農省杜梅奇爾高中(Lycée Georges Dumézil)哲學教師

蒙吉尼(Frédéric Manzini)

  卡尚省艾菲爾高中(Lycée Gustave Eiffel)哲學教師

德歐立尉哈(Lisa Rodrigues de Oliveira)

  康城省馬烈赫伯高中(Lycée Malherbe)哲學教師

蜜荷撒莉(Tania Mirsalis)

  薩赫賽勒省盧梭高中(Lycée Jean-Jacque Rousseau)哲學教師

波嵐(Larissa Paulin)

  布里區旭希省哥倫布高中(Lycée Christophe Colombe)哲學教師

竇荷多-虹帛(Karine Tordo-Rombaut)

  安錫省貝托葉高中(Lycée Berthollet)哲學教師

審定者簡介

沈清楷


  比利時魯汶大學哲學博士,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專長為當代法國哲學、政治哲學和詮釋學。哲學星期五發起人、台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PHEDO)發起人之一。

譯者簡介

梁家瑜


  英國艾賽克斯大學文學暨電影碩士,法國高等電影研究院助理導演文憑,哲學星期五@台北共同策畫,台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PHEDO)秘書長,譯者,專欄作家,熱愛音樂。

目錄

【推薦序】高中哲學教育的視野──思考那不被思考的事情╱沈清楷
【推薦序】「主體」與「主體性」──關於人之所以為人的哲學探討╱葉浩
【推薦序】讀哲學的前提是什麼?──當我們讀哲學時,我們讀的是什麼?╱曾瑞明

▍第一章 主體哲學導論
主體是思考的存在,是感知的基礎,是各種行動的起源。

【問題思考】
問題1 人類如何獲得主體的地位?
1. 人類在意識到自身而成為主體
2. 人類透過行動對外在世界發揮作用,而贏得主體的地位
3. 人類透過關係而顯示自己是主體
問題2 主體在什麼條件下能達到客觀?
1. 要達到客觀,主體應該排除哪些可能介入自身與客體(對象)之間的東西
2. 主體可以藉由諮詢他人而達到客觀
3. 主體在採納普遍觀點而非特殊觀點的條件下,可以做到客觀

【哲人看法】
問題1 人類如何獲得主體的地位?
1. 康德:主體是能思考的存在
2. 黑格爾:藝術創作,是認識自己身為主體的方式
3. 卡繆:反抗,以此獲得主體地位
問題2 主體在什麼條件下能達到客觀?
1. 柏拉圖:主體應該避免各種有害的影響
2. 阿蘭:許多主體所共通的事物,即是客觀
3. 皮亞傑:主體藉由改變觀點而變得客觀

【進階問題思考】
問題3 我們是否能懷疑主體的存在?
1. 尼采:主體的存在是個不確定的假說
2. 沙特:我不是我所認為之所是
3. 柏拉圖:透過對話,主體得以認識自己

【延伸思考】
繪畫──主體性是否能被我們所再現?
訪談:法國社會學家黑蒙.布東(Raymond Boudon)

【哲學練習】
【綜合整理】

▍第二章 意識與無意識
意識是再現我們自己與外在世界的過程。無意識是佛洛伊德所提出的假說,用以解釋意識所無法說明的事物。

【問題思考】
問題1 意識是否能帶來某種知識(認知)?
1. 懷疑是認識的第一步
2. 意識讓世界與我們的判斷具有某種結構
3. 意識就是自由
問題2 我們能否認識自己?
1. 「我」難以掌握
2. 「我」會令人迷惑
3. 意識會在無意識中醞釀出來
問題3 為何要假設無意識的存在?
1. 難以接受的假設
2. 無意識是必要的假設
3. 無意識的假設讓我們能對壓抑作出解釋

【哲人看法】
問題1 意識是否能帶來某種知識(認知)?
1. 笛卡兒:擁有意識,首要在於懷疑
2. 梅洛-龐蒂:必須重建對意識的認識
3. 康德:道德意識指導我們應做之事
4. 沙特:意識是對於「沒有理由卻必須選擇」的焦慮
問題2 我們能否認識自己?
1. 巴斯卡:我是什麼?
2. 休謨:「自我」並不具有穩定性
3. 尼采:在關於我們自己的事情上,意識欺騙了我們
4. 萊布尼茲:我們的行動醞釀於無意識之中
問題3 為何要假設無意識的存在?
1. 佛洛伊德:自戀創傷
2. 佛洛伊德:無意識的假說解釋了無法解釋的事物
3. 佛洛伊德:被壓抑的事物雖被遺忘,卻未被抹消

【進階問題思考】
問題4 無意識會讓我們不用負責任嗎? 
1. 阿蘭:無意識是無效的不在場證明
2. 佛洛伊德:無意識並不會解除我的任何責任
3. 沙特:人類對自己與全體人類負有責任

【延伸思考】
電影──我們是自己的過去的受害者嗎?
哲學時事──認識自己真的如此必要嗎?
訪談:克萊蒙.羅賽(Clément Rosset, 1939-)

【哲學練習】
【綜合整理】

▍第三章 知覺
所謂知覺,就是知覺的主體和被知覺的客體發生接觸之後,產生各種感覺所組織而成的整體。


【問題思考】
問題1 知覺是否等於感覺?
1. 知覺是透過我們的感官接收強烈的印象
2. 知覺並未注意到最細微的感覺
3. 知覺選取訊息
問題2 知覺可以訓練嗎?
1. 學習描述知覺以體驗主體的角色
2. 學會以科學的方式知覺
3. 學習擺脫只求實利的知覺
問題3 知覺是客觀的嗎?
1. 靈魂預先感受到疼痛:知覺是主觀的
2. 疼痛的知覺並不全然是主觀的
3. 疼痛關乎意識的活動

【哲人看法】
問題1 知覺是否等於感覺?
1. 洛克:感覺,知覺的起點
2. 萊布尼茲:知覺是由我們所感覺不到的細微感知所組成
3. 梅洛-龐蒂:一切知覺都是某種預期的結果
問題2 知覺能訓練嗎?
1. 胡塞爾:學習描述知覺,才能掌握主體的角色
2. 巴舍拉:科學認識的斷裂
3. 柏格森:訓練,是學習以公正的方式感知
問題3 知覺是客觀的嗎?
1. 柏拉圖:各種身體的感情都觸及靈魂
2. 巴克萊:痛苦的根源在於對某物的感覺
3. 叔本華:為何我們比較容易感受到痛苦?

【長文閱讀】
笛卡兒,〈屈光學〉

【進階問題思考】
問題4 藝術家對世界的知覺是否與眾不同?
1. 梵樂希:舞蹈的哲學
2. 柏格森:藝術家的感知擴大了我們平常的感知
3. 馬蒂斯:藝術家教導我們像孩子一樣感知事物
4. 柏拉圖:藝術家是否會扭曲我們的知覺?

【延伸思考】
人文科學──感知指的是去詮釋世界嗎?

【哲學練習】
【綜合整理】

第四章 他人
他人是另我,既是有別於我,因為他並不是我,同時卻又與我相似,因為他是有意識與感覺的存在。


【問題思考】
問題1 他人是另一個我自己嗎?
1. 對於與我們相似的人,我們會有憐憫之心
2. 我們處於相同的處境底下
3. 他人與我們相似,但並不是一模一樣
問題2 我們是否能觸及他人?
1. 我們只能認識到他人的外在
2. 然而,我們可以感知到他人體驗著某些感受
問題3 若沒有他人,我們能否成為自己?
1. 我們只有對著他人才會展現自己的樣子
2. 我們的自由建立在對他人的肯認之上
3. 他人迫使我們清楚認識自己

【哲人看法】
問題1 他人是另一個我自己嗎?
1. 盧梭:自愛心讓我感受到對人的憐憫
2. 維永:人類兄弟,認我做你們的一員吧
3. 尼采:愛遠人勝於愛鄰人
問題2 我們是否能觸及他人?
1. 梅洛-龐蒂:相似者有所不同
2. 謝勒:私密之我的表達
問題3 若沒有他人,我們能否成為自己?
1. 鄂蘭:我們只有對著他人才會展現自己的樣子
2. 伊波利特:他人──透過他,我才獲得意識
3. 沙特:他者──抵抗自欺的城牆

【進階問題思考】
問題4  他人是道德意識的基礎嗎
1. 李維史陀:拒絕他人的傾向
2. 康德:他人並不是手段,而是目的
3. 列維納斯:面容的脆弱性,禁止我殺人

【延伸思考】
文學──是否可能不再成為一個人?
繪畫──愛情是盲目的嗎?

【哲學練習】
【綜合整理】

第五章 欲望
欲望是對缺乏的意識,以及我們為了填補缺乏所付出的努力,而缺乏卻永不止息地再生。


【問題思考】
問題1 我們是否應該克制自己的欲望?
1. 滿足所有欲望並不會感到幸福
2. 節制欲望,迴避痛苦
3. 改變那些讓我們不幸的欲望
問題2 我們能否否定自己的欲望?
1. 克制欲望有違自然
2. 道德審判並非總是合理
3. 忠誠與欲望的本質相反
問題3 欲望真正的性質為何?
1. 欲望可以引領我們向善
2. 尚未滿足的欲望已經是某種快樂
3. 欲望是人的本質

【哲人看法】
問題1 我們是否應該克制自己的欲望?
1. 叔本華:欲望不過是不滿足罷了
2. 伊比鳩魯:快樂並不在於富足
3. 艾比克泰德:只有我們的欲望與判斷,才是取決於我們的
問題2 我們能否否定自己的欲望?
1. 柏拉圖:只有符合我們天性的欲望,我們才應該滿足它
2. 拉康:欲望需要得到滿足
3. 莫里哀:所有的享樂都是變動不居的
問題3 欲望真正的本質為何?
1. 柏拉圖:我們都混淆了對善與對享樂的愛
2. 盧梭:我們相信欲望應該得到滿足
3. 斯賓諾沙:我們相信意志能夠對欲望產生作用

【長文閱讀】
艾比克泰德,《手札》
1. 我們的欲望過多
2. 幸福在於對自我的掌控

【進階問題思考】
問題4 我們的欲望是自由的嗎?
1. 吉哈德:消費是種模擬
2. 布希亞:我們想要的不是擁有而是存在
3. 艾爾諾:消費社會或是欲望的異化

【延伸思考】
繪畫──欲望難道不是另一個欲望的欲望嗎?

【哲學練習】
【綜合整理】

第六章 存在與時間
存在就是「真實地在」這個事實。度量與影響存在的就是時間。


【問題思考】
問題1 我們真的知道時間是什麼嗎?
1. 時間不在別處,只存在於我們的精神之中
2. 我們並非真的「在」時間「裡」
3. 改變那些讓我們不幸的欲望
問題2 存在,是否就是承受時間的影響?
1. 存在太過短促,如果我們不注意時間
2. 時間會欺騙我們
3. 死亡並不能妨礙我們的自由

【哲人看法】
問題1 我們真的知道時間是什麼嗎?
1. 奧古斯丁:時間是對於變化的意識
2. 康德:我們有的只是時間的再現
3. 柏格森:時間的空間表象會騙人

問題2 存在,是否就是承受時間的影響?
1. 馬可.奧勒留:我們的生命全在於當下
2. 巴斯卡:我們未曾活過,但我們想要過活
3. 尼采:要彷彿我們永遠不會死那般熱愛生活
4. 沙特:終有一死並不能限制自由

【進階問題思考】
問題3 存在需要理由嗎?
1. 笛卡兒:上帝必然存在
2. 康德:就算神是無限的也無訪證明其存在
3. 斯賓諾沙:在存在的事件中尋求目的是種錯誤
4. 尼采:永恆,即再活一次自己的生命的意願
5. 維永:活著的時間

【延伸思考】
藝術──我們可以描繪存在嗎?
陳箴,《搖籃》,聲音裝置,1995

【哲學練習】
【綜合整理】
 

推薦序

「主體」與「主體性」──關於人之所以為人的哲學探討

文/葉浩(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台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常務理事)

  去年六月,美國一起性侵案引起社會譁然。被告是史丹佛大學高材生也是全美游泳健將特納(Brock Allen Turner),他宣稱自己犯案當時喝得太醉「沒有任何意識」,但對方是清醒的,更何況她並「沒有反抗」,就應該算是同意。他父親也在審判之前寫信給法官,理直氣壯地說他的兒子活了二十年,不該僅僅因為「二十分鐘的行為」而毀了一輩子。辯護律師則不斷提醒陪審團,「我們唯一能相信的人就是被告特納,因為她(受害者)回想不起來。」法官最後同意了他們的辯解,主張被告受了酒精的影響所以「道德過失較輕」,而且在媒體強烈關注之下已經嚴重焦慮,輕判可當作一種「解藥」,因此只判了六個月的刑責。

  受害女大生出庭時當著被告唸出一份七千字的聲明,提及自己醉到不省人事遭到性侵之後醒來的感受:「水不斷流下,我站著檢視自己的身體,打算不要自己的身體了。我嚇壞了,我不知道裡面有過什麼東西,不知道是否已經遭到玷污,誰碰觸了它。」針對被告的辯解,她則說:「酒精不能當藉口。酒精算不算是誘因?算。但酒精沒有脫掉我的衣服、染指我、在我近乎全裸下抓著我的頭撞地。我承認喝太多是我不該犯的錯誤,但這不是犯罪。」此外,她也提醒陪審團,雖然被告年紀尚輕,沒有前科,但年滿十九歲應該足以知道自己鑄下什麼大錯,且必須付出相應代價。

  具有自主意識的行為主體

  這個案例的核心,正是本書的主題「主體」(sujet)與「主體性」(subjectivité),也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特殊屬性。首先,被告訴諸「失去意識」,不外是為了凸顯自己犯案當時沒有自主意識,因此無需為期間的行為負責。採取這種辯解,無非是認定在談及道德或法律責任時,必須預設咎責對象是具有意識與選擇自由的行為主體,如果能證明他犯案當時失去了這種「主體性」,相應的責任也遞減。

  本書的第一章正是以「人在什麼時候才算是個主體?」作為切入點,展開關於意識、感知以及行動能力的討論,並藉此釐清這些能力與人之所以為「人」的概念關係,亦即:唯有人才具有主體性,而且每個人都占據了一個獨特、無可取代的視角來感受這世界,因此主觀性既是人的自我構成之必然,也彌足珍貴,可謂人的尊嚴之所在。當然,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如此的主觀性是否代表我們必然囚禁於自身觀點,無法取得對於外在世界的客觀理解?第一章的後半於是引入了一連串關於我們與自己、他人、世界的問題,替本書界定了討論的範圍與思考層次。

  第二章接著聚焦於「意識」的討論。上述性侵案的爭議關鍵在於意識與責任的關係,法庭的攻防焦點也在於:一個失去意識的人,是否可視為「另一個人」?正如被告所辯解,那個犯案當下因為酒精而失去意識的自己,根本不是他本人。反方則強調,那個喝醉酒的特納仍舊是特納,更何況,當時喝醉的人很多,為何獨獨這一個人來性侵她?失去意識,酒精,年紀,都不該作為脫罪的藉口。這是個關於「同一性」(identité)的古老問題,爭辯仍持續中。此外,也如同受害者醒後的陳述所示,歷經創傷之後的她似乎無法再接受自己,也恨自己的身體。身體、意識,或說根植於身體經驗與的自我記憶,跟當事人的關係其實相當複雜。 

  如果資深媒體人泰勒(Chris Taylor)所言正確,事實上「在二十分鐘的時間裡,人類大概有兩萬次的自我意識機會,從他把受害女性放倒在垃圾桶、撩起襯衫、掀起裙子……到對她進行侵犯,把人當成布娃娃一樣對待,甚至在別人制止時試圖逃跑,他絕對是有足夠的自我意識。」換言之,每一個動作本身是否具有自我意識,是否都涉及判斷與意志,抑或可以是沒有意識的行為,也是關鍵。本書第二章也深入討論了無意識與自我的關係。

  如果我們深究一下上面關於「布娃娃」的說法,也會發現泰勒的重點不僅在於被告不可能沒有意識,也在於他不把受害人當作一個「人」來對待。事實上這也關乎主體以及主體性的另外兩個面向:(一)被告能否感受到他性侵對象的痛苦與掙扎,以及(二)把「人」當作「物」來對待,是從根本否定了她身為人的尊嚴,否定了她身為人才具有的主體性。這也是本書接下來兩章分別討論的主題。

  對外在世界的認識

  第三章著重於感官知覺的一般性討論,但也特別關注了「疼痛」感受的真實性。例如,知覺是否等同知識?透過知覺感官來認識世界是否可靠?畢竟,知覺乃經由身體所獲得的主觀感受,究竟多大程度上可算是客觀認知,也是個問題。透過這些關於人們如何認識到外在世界的討論,包括以何種方式或哪些感官來感受,本章抽絲剝繭地分析了人類知覺上的主觀與客觀性,也藉由聚焦在疼痛的感受上來進一步釐清,認知過程之中人的主動預期與被動受到外在刺激兩者的差異與關聯,進而質疑:作為不同主體的人們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得主體之間能共同感受到的客觀性,也就是「互為主觀性」(l’intersubjectivité)?事實上,這不僅涉及了如何感受的共通性,也關乎藝術的可能性。其核心議題包括:藝術家感受到世界的方式是否不同於常人?藝術家如何透過利用、誘導或改變我們的知覺來達到創作的目的?知覺感官能否訓練,又要如何鍛鍊?
 
  當然,關於人們如何認識外在世界的討論,很快會涉及「物」與「人」這兩種認知對象的根本差異,亦即在認識方法上以及涉及的知覺感官上的不同。無論如何,關於他人的知覺與認識,絕不僅止於知識上的旨趣,因為那也涉及了道德層面。本書第四章正是從這角度切入了主體性的另一個面向:「他人」在何種意義上可被視為「另我」(l’alter ego)?就此而言,能否感受到他人的疼痛或受苦,是問題的關鍵。所謂的「同情共感」(sympathie),字源上剛好是希臘文的「一起」(syn)與「痛苦」(pathein)之結合,也是本章的核心概念。我們如何藉由他人來認識自己?他人的存在是否為道德的基礎?我們能否視他人為「手段」,還是必須視他人為「目的」?這些都是關於人是否(必須假定)為一個「道德主體」的關鍵問題。

  回到原先討論的案例,其實受害者所控訴的,也包括加害人缺乏感知他人痛苦的能力,同時不把她視為主體來對待。如此粗暴行為所產生的傷害,雖然「隱而不見」,但卻「如影隨形」,因為那徹底剝奪了她的價值、隱私、親密關係,以及她當自己的一切可能!然而,如何鍛鍊人們感同身受的能力,或說是道德敏感度,而把他人視為跟自己一樣平等的主體,甚至(以受害人的話來說)在看見一位女子醉倒在地上時,可以上前去攙扶,幫她把衣服穿好,而不是認為有機可趁,然後逞一時之快,其實也涉及了如何克制欲望的問題。

  不做欲望的奴隸

  這問題正是第五章的核心。事實上,受害者的控訴已指出了欲望與主體性的兩種關聯性。一來,一個人能展現出主體性,就在於不讓自己淪為欲望的奴隸。二來,克制欲望也是社會可以對十九歲成年人的正常期待。當然,欲望與主體性的關係並不僅止於此。本章同時還討論了欲望的本質與來源(例如來自於必然的生物性或偶然的社會因素),欲望的滿足與人生幸福之間的關係,以及欲望與意志應該有的從屬關係。此外,討論也來到了人們如何看待欲望的一種集體心態,也就是文化。第五章便觸及了資本主義消費文化的缺失,並藉此引入了另一個重要命題:人們追求欲望的滿足,或許不是為了擁有某物,而是想成為一種特定的存在(être)?

  無疑,人是社會性的存在,因此消費某程度上是為了建立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地位。不過,這命題背後其實是關於人類作為一種特殊存在,以及這種存在的本質之探索,同時涉及了底下幾個核心問題:所謂的「活著」究竟意味著什麼?是在時間之中的持續存在?與其他物體存續的方式有何本質上的差異?

  本書最後一章不可迴避地探討了這些相當根本且困難的本體論問題,而且以「時間」概念貫穿其中,一方面探究時間是否為人類的感知結果,是否只是對於變化的意識,而非獨立於人類知覺感官之外的真實存在;一方面質疑人類能否跳脫時間的框架來認識這個世界。當然,這也關乎有限的人類能否進入沒有時間的領域,或說一種非時間性的「永恆」存在。至此,關於「上帝」、「死亡」、「自由意志」等各種哲學概念也接踵而來,不僅抽象、亟需多次反芻才能確切掌握,且各自充滿歧異,而略微不同的界定或理解,亦可能構成差距甚遠的世界想像。

  無論如何,本書對法國高中生或身處台灣的你我而言,肯定是一場思想的饗宴。其內容的開展在思維層次上從具體走向抽象,範圍上則從個人逐漸擴大至世界,始於關於自我意識的討論,接著進入如何感知他人與外在世界的認識論議題,最後才來到了關於存在與時間的形上學領域,一層層掀開主體性的面紗。然而,本書的目的絕對不是呈現琳琅滿目的抽象概念,而是為了讓讀者透過這些概念來反思自我以及自己與他人乃至世界的根本關係。筆者以為,這不僅有助於我們深度理解類似本文提及的具體案件,也能培養讀者建立自身的主體性和自我觀點,不讓自己受制於欲望,不隨波逐流,甚至懂得尊重異己並同情和理解他人的痛苦,成為真正的道德主體。或許,這也是高中哲學教育的推動宗旨。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9492706
  • 叢書系列:
  • 規格:平裝 / 200頁 / 17 x 25 x 1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本書分類:> >
  • 本書分類:> >

 

 

 

 

 

文章來源取自於:

壹讀 https://read01.com/Dne7z6M.html

博客來 https://www.books.com.tw/exep/assp.php/888words/products/001075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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